减持新规持续发威 近百家公司股东终止减持计划

2023-09-08 17:27:39来源:经济参考报

记者 李静 北京报道

自证监会进一步规范相关方减持行为作出要求之后,上市公司积极响应。数据显示,8月28日以来,截至《经济参考报》记者发稿,A股市场已有近百家公司股东终止减持计划,逾70家公司股东承诺不减持,期间有上市公司“顶风作案”受到监管警示。专家表示,减持新规的发布,不仅有利于提振市场信心,活跃资本市场,而且有助于建立更为良性的股市生态。

近百家公司发布股东终止减持公告


(资料图片)

近段时间,接连有上市公司发布股东终止减持计划或承诺不减持的相关公告。

9月6日晚间,中曼石油披露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披露了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重庆岚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重庆岚海”)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400万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近日,公司收到重庆岚海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重庆岚海根据其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同日,华峰铝业公告称,公司于当日收到控股股东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尤小平以及股东平阳诚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公司提交的《关于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基于对公司战略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的充分认可,为更好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上述股东自愿承诺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

同花顺数据显示,截至记者发稿,8月28日以来,A股近百家上市公司终止减持股票数量上限合计逾14亿股,终止减持股票市值合计逾170亿元。与此同时,还有70多家公司发布了股东承诺不减持的公告,涉及股东人数为超200名。

有公司因“顶风作案”被监管警示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的规定,上市公司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比照上述要求执行;上市公司披露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比照上述要求执行。

根据减持新规,A股市场不少公司受到上述减持条件影响。德邦证券研报显示,该机构使用2023年8月27日收盘数据对5265家A股上市公司进行筛选发现,减持新规下各不满足减持条件情形的公司数去重后共有2185家,占全部A股公司的比例为45.50%。从行业看,银行、煤炭、房地产、纺织服饰、钢铁、商贸零售、建筑装饰、传媒等受减持新规影响较大。

“整体上看,大部分一级行业受影响百分比都在30%至60%这个区间,减持新规覆盖面极广。”德邦证券研究所副所长兼策略首席分析师吴开达在研报中如是总结称。

值得注意的是,减持新规颁布之后,仍有部分上市公司因“顶风作案”,刻意“踩红线”,并因此收到了监管函件。

9月6日,此前因违规减持收到上交所监管工作函的东方时尚也受到监管警示等处理,分别是北京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和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对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交所指出,8月25日,东方时尚收盘价格为6.96元/股,经测算存在股价破发情形。8月27日,证监会在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的明确要求,公司存在股价破发情形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8月28日,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在已明确知晓相关要求的情况下,仍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3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7%。上述行为违反了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有关工作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有关规定。由此,北京证监局决定对东方时尚投资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上交所对东方时尚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予以监管警示。9月6日,东方时尚发布公告称,东方时尚投资将通过自筹资金于9月15日前购回此部分减持股份,如此部分股份购回涉及收益所得将全部归上市公司所有。

同样在9月6日,我乐家居披露收到上交所下发的监管工作函,处理事由为股东涉嫌违规减持。上交所指出,根据我乐家居披露公告,该公司股东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福娟、烟台埃维管业有限公司、西藏埃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烟台埃维商贸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9月6日收盘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清仓”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并买入4200股。我乐家居发布的异动公告显示,8月28日至9月6日,区间累计上涨幅度为114.21%。期间该公司股价实现8连板。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股东作为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持股比例变动达到5%时应当进行报告和公告,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3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股票。公司相关股东的减持行为已涉嫌违反上述规定。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交所对我乐家居及相关股东提出监管要求。

我乐家居9月7日午间公告,公司获悉股东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福娟于当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超比例减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前述股东立案。

记者发现,在上述已发布股东终止减持计划的近百家公司中,多数均不符合减持新规要求的减持条件,譬如业绩不振,公司股票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等情形。此前宣布终止减持的掌趣科技,就踩中红线。数据显示,该公司自2018年以来从未进行现金分红,符合减持新规中“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禁止减持条件。

有助于建立更良性的股市生态

专家表示,减持新规发布之后,上市公司对于减持新规的积极响应,不仅有利于提振市场信心、活跃资本市场,对于资本市场长期的健康稳定发展也有益处。

“规范减持新规有望减少股价短期异动,并推动上市公司重视盈利能力的改善,使投资者承担投资风险的同时享有分红回报,促进A股市场的优胜劣汰。”太平洋证券分析师夏芈认为,限制减持条件将通过提振投资者信心、提升中小投资者的地位,降低大股东行为造成的短期股价大幅波动,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价值投资。此外,严格的减持条件有望促进企业提升可持续经营能力,从长期看将提升市场信心。

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陈雳表示,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营造健康有序投资环境。对于大股东进行减持需要在非破净、非破发的且符合分红条件的前提下进行,这一规定不仅引导大股东优先考虑做大做强企业业绩再考虑减持,而且促进了股东对公司长期发展的重视,强化其长期投资理念。同时,也避免因大股东在市场低迷的环境下大量抛售股份而对市场造成冲击。

“减持新规有助于建立更为良性的股市生态。”东方证券分析师张志鹏分析,与之前的减持规定相比,本次减持新规最鲜明的特点在于将控股股东和实控人减持条件和上市公司分红和股价挂钩,而上市公司的分红能力以及公司股价又与公司的经营情况、盈利能力密不可分。减持新规的底层逻辑就是,只有把公司经营好,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才有资格进行减持,某种意义上是建立了控股股东或实控人减持行为的激励约束机制,也更大程度保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中小股东利益的一致性,从而推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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